致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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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完某部影片时突然想起要写点什么。




    承载我青春记忆最多的地方,我想还是在大学。回想起大学几年,自己因为不够主动错过了许多许多,然而人生再难回头,时光不能倒流,我永远没法坐上时光机,回到过去某个时间点,停下,打开舱门,踏进过往的时间和土地,去做好一件我当初做得不完美的事情,去勇敢地见一个我当初不敢见的人,去完成一次可以让将来的我回味良久的小聚,去弥补当初的无所谓,将来的遗憾与后悔,去充实过去的人生,将来的回忆。一如某些想象中的桥段一样——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当你翻起那些照片、视频和文字时,当经历更加丰富的你去触摸那些沾了时光粉尘的往事,那些被照片定格的影像和动作,你会为过去那些有趣的事而忍俊不禁,继而你也许还会泛起一丝伤感,因为你意识到:无论过去多么美好,无论记忆多么动人,你,都,再也,回不去了。


    我开始十分怀念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那里藏有我几乎所有的年少轻狂——尽管身处其中,时常不会在意。人在幸福中,常常无暇感到幸福,甚至会忘了时间,因为忙于快乐,没时间静下来想。


    我时常会想念那些走出了我的时间的人们,一个英文单词“miss”构思得实在太过精妙:When you miss someone,you will miss someone.(当你错过TA,你会想念TA。)英国女作家珍妮特.温特森在她的《守望灯塔》里写道:“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应该说出来。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一切的意义都只在它发生的那一时刻。不要等。不要在以后讲这个故事。”我没有及早看到这段话,而Einmal ist keinmal。


    在耳畔响起《Yesterday Once More》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不可挽回的,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青春,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前一秒认识的人,下一秒就会错过;前一秒许下的承诺,下一秒即被遗忘。我想起了那些在我的生命中有过萍水相逢的人,他们一个个相遇,然后一个个离开;彼此的生活轨迹在历经短暂的交织之后,随即又各自奔向更远的远方。


    许许多多相见时的遗憾,已经不可能再有机会弥补;相遇的场景纵使在脑海中清晰无比,亦然难以在现实中重现。很多人转身即天涯,再见即永别。那些你所珍视的东西,竟是如此的脆弱,经不起时间的一点考验,就像一场美梦,你一醒来就会粉碎,一得到就将失去。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快到让人感觉它是不真实的。


    大凡所有的旧时光,在某些特定的时刻,都会唤起人们回忆的冲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曾经写过一个叫做《昨日之旅》的短篇,描叙了一段追忆过去的相恋故事。然而往昔的情感在经历了时间的洗涤之后,再次拾起时,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人无法留住故人,也无法留住往昔的自己。一切转瞬即逝,相见不如怀念。(挽留一个人是一件徒劳的事情,你想挽留TA,TA想挽留你,但你们都挽留不住时间。)


    我从前的一位朋友,曾经为“光年”这个词而感到震惊。他说,他很难想象,宇宙中速度最快的物质,历经数以年计的时间,是怎样遥远的一段距离。


    然而事实的确如此。当我们仰望天空,看到的星星,很多不是现时的它们,而是过去的它们。因为由它们发出的光,传到地球需要几千光年几万光年,这意味着,我们看到的是几千年前、几万年前的它们,有些甚至是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星星。



    当距离足够遥远的时候,彼岸即意味着是无法抵达的。但是,这位早已失去联系的朋友对于我而言,他当初留下的话语,他过去给予我的快乐,都不曾离开过。它的光芒照亮了过去的夜空,也温暖了我后来的回忆。一如西方谚语所云:“你所经历的,世人夺不去。”从存在哲学的意义来衡量,我们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行动和想法,都不会真正消失;所有人,都不曾离开;所有的星星,都曾经照亮过夜空;所有的青春,都曾经灿烂过生命。尽管它们已经成为过去,但我们可以使它们存留在世上。“曾经是”也是一种“是”,而且是更为确定的一种“是”。



    只是,那些我所怀念的时光,那些我所想念的人,可能已经再也无法看到,再也无法知道。





    You may be out of my sight, but never out of my mind.
    You never know how much I miss you, how much I care.



    没有看电影的,只是看了小说.
    大概感觉就是只要一天没死所有的事情都是未完待续,下一秒发生什么谁也没头绪.
    还是很庆幸以前冲动做的事,虽然不多.
    总在等一个好时机,什么时候是呢,耐心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