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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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影片《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马小军大概有一段这样的独白:
    “我一直以为我是遵循记忆点滴如实地描述,甚至舍弃了一些不可靠的印象,不管它们对情节的连贯和事件的转折有多么大的作用。可我还是步入编织和合理推导的惯性运行,我有意无意地忽略一些细节,同时又夸大粉饰另一些理由。我像一个有洁癖的女人情不自禁地把一切擦得锃亮。当我依赖小说这种形式想说真话时,我便犯了一个根本的错误:我想说真话的愿望有多强烈,我所受文字的干扰便有多大。我悲哀地发现,从技术上我就无法还原真实。”
    在看到这段话后不久,我又从《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读到了这样一段话:
    “每逢我根据某种明白无误的迹象中看出又有一次倾诉衷情在地平线上喷欲而出的时候,我往往假装睡觉,假装心不在焉,或者装出不怀好意的轻佻态度。因为青年人倾诉的衷情,或者至少他们表达这些衷情所用的语言,往往是剽窃性的,而且多有明显的隐瞒。”
    也许有的人看到这些平常的句子,会一如往常的忽略,但是,当我从这两段话中,似乎看到同一样东西的时候,我惊喜交加。这惊与喜,不是钱钟书先生发现中西方之间竟有不谋而合的传说后的惊喜,而是,这两段话的中心思想所捕捉到的人性真微妙。就像董桥先生说张爱玲的小说写得好,“看她写的东西,你简直想哭,怎么会有人看到这些东西?”
    倾诉是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进行的活动,但是,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有多少人在这个过程中时如是地表述自己与他人过节的种种的呢?有没有人敢说,在场渴望得到聆听者同情的博弈中,你没有忽略对手的合理性的举动,在主攻对手的一些不对之处还自己无中生有地添油加醋了一番,同时,对自己的不对之处进行了舍略,夸大自己有理的地方,从而达到美化自己,蒙弊别人,骗得同情的目的。我相信,所有的人都这样做过。虽然,这种事情本质上并非善类,但是,情有可原。说到这里,我想把想说明的事物的范围进行更明确地申明。我真正想讲的不是在倾诉过程中对他人的恶意中伤,而是在这个过程中为博同情,对自身进行的自我美化。我之所以说,这种行为情有可原,是因为它也是人性。谁不渴望得到他人的理解,支持,认可,甚至同情呢?只是,同样为达目的而使事情的真实性不可靠的人,还是有区别的。我把他们分成了三类,一种是明知自己的话带有伪饰性,事后仍无愧意的人;一种是知道自己所述并非全真,事后满怀愧意的人;最后一种,是对自己所说无意识其真实性的人,这种人,也无愧意。第一种人,可谓可恶;第二种人,稍可谅解;第三种人,直接鄙视。第一种人,不会痛苦;第三种人,更是不会想到痛苦;会痛苦的,是第二种人。别的不说,自己就先鄙视自己,进而后悔莫及。
    记得我在一次读书交流的课堂上,曾简单说过,诉衷情的伪实性,但是,大家好像都没听明白。我还引用了电影《永恒》里女主人公玉帕蒂的一句话,“人们喜欢用脑说话,而不是用心。”脑,就是处理信息的。人说出来的话,经过大脑的处理,只要你有意隐瞒什么,或者夸大缩小什么,都是不无可能的。
    所以,对于倾诉者,我的态度是:给你绝对的倾诉自由,不过,我保留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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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人.如果是无心呢.自己也信了然后忘了再说了不知道也许错了.更加人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