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地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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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时候,我是个生性懒散的男人。那年冬天很冷,我在哪个家,靠着阳台,看玻璃窗外的天空,阴郁着沉沉,路边的梧桐树树枝空着,偶尔有几片枯叶,被风吹着悬在半空。

        以前也这样,一个人对着窗外,想些陈年旧事,让心情水样漫散开来。

        如今,海珠区是我常出没的地段,下班的时候,我总溜进地下室打电动,我盯紧屏幕,狠心着厮杀,对面有块落地玻璃,我抬头就可以看见自己脸上似笑非笑、阴郁鲜活的表情!

        从前年冬天起,我就一个人生活,起初不习惯,慢慢就学会,因为太爱一个人,所以毁坏了生活,心空着落寞,所以想起玩电动,好让心在污浊的空气里,布满厚厚的粉尘!

        偶尔也去酒吧,向认识不认识的人借烟,喝完两扎啤酒,醉昏昏着招呼一辆Taxi,独自扬长而去!

        想起那夜,寒风沏骨,我吹着口哨在午夜没人的街上唱光良的《恍然大悟》,懂得爱要开始更要学会结束,只是手心始终冒汗,我们终熬不过时间,只好消失在同一城市的不同角落。

        地板脏了许久,一个人懒散落拓,也就不管不顾不需计较。懒得跑食堂,那个叫源香香的快餐店,成了我除海珠区常落脚的地方,一直想买个冰箱,好将要买的东西冻存起来,要么没钱、要么没空。

        想去一回后街区,那里茶馆林立,花红柳绿的人们过醉生梦死的生活,只可惜口袋一直空空。

        从此穿黑色上衣,戴黑色背包,要让伤口隐藏,让所有人分辨不清。

        裸露的伤,风干就没事,藏在心里头的伤像暗流,随时胃痛样翻来覆去!

        始终要生活,不相信爱情,却不得不相信生活!

        我常常一个人,低着头沿着一德路一直向前走,或者从北京路走到沿江道中,我能走多远就走多远,累了就停下来,夹杂在喧闹的人群里,看人来人往、看车水马龙,看繁华里人们脸上的冷漠和冰硬!想约会一个女人看歌剧,却发现周围所认识的人,要么很颓废、要么就很精明,而我只喜欢那种心平气和、又大家闺秀的女人,因为没有,所以落寞孤独!

        年轻的爱情,因为走得太快,所以仓促得心里只剩下迷茫,彼此以硬伤的形式,搁置在对方心里头。

        我常常这样深情无望的坚持,暧昧冷漠又温暖的距离,触之就疼痛绵绵,不触也不行!在这个寂寞空茫的城市,我们无法彼此温暖藉慰,只好随寒冷四处出逃!

        许多时候,我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阴郁着鲜活,我已不再追究快不快乐,我做最多的事情是回忆和感伤!

    我也喜欢玩电动,喜欢一个人在喧嚣中撕杀的那种落寞快感。
    有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出来我也会走一段很长很长的路。这也许是通病,呵呵

    生活是张白纸,我们走过了上面才会足迹,但走的人多了就无法辨认自己的足迹了,便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曾经走过留下过足迹;
    生活是张画布,需要我们去挥笔,读书恋爱工作家庭、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尔虞我诈、忠肝义胆、灯红酒绿、虚无缥缈等皆是其主题;
    无即是有,有即是无;
    平平淡淡,无惊无险;
    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只求健康安度一生足矣

    与其坚持《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不如在《回忆之前,忘记之后》微笑

    一首歌总会适合某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