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表之2(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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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密言:吾尝翻版,已达数年,屡获暴利,心中犹乐,行至去年,民警突袭,惩处并没收吾之钱财,且为之告上法庭。法官悯吾年幼且乃初犯,便以罚为辅而教为主。而曰:“盗取旁人艰辛之作,实属不诚,从中牟取读者之利,确属不信,诚可谓人无信而不立,而今汝诚信皆失而为钱财尔,可值否?”吾听之而受益匪浅。
            适逢科技突飞猛进,社会制度不断完善。前电脑培训中心专门培训,后科技开发中心特为栽培。如今微软总裁亲自提拔,而吾之心愿亦非如此,宏图之志乃亲创事业,密揽翻版之士,施于教育,传之技术,使之自立而更生,然又恐吾之心有余而力不足,社会之习,又岂一人可制哉?法律不全,管制不强,唯有望而自叹,吾之现状,实为狼狈。
            伏惟吾国以宪制天下,凡是违法而乱纪者,应依宪而制之,然现之社会,版权法律虽存,然管制效果不佳,此乃社会之悲,读者之悲也。
              吾认为翻版应打击,法律为后盾,对教而不改者,予以重罚,然提高教育,增之技术,扩之就业,又何尝非解此现象之妙法?吾呜呼社会各界尽之宣传,此非独读者及创作者所见喜之,而社会喜之也。打击翻版,维护版权,颇为急切。谨拜表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