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 浏览:802 评论:2 人
  • 关于2013年第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州大学关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第二专业教育的暂行办法》(广大[2008]57号),经我处研究,同意金融学等14个专业(见附件一)2013年招收第二专业学生。为了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2012级全体学生,2011级部分非理工科专业的学生(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核定);
    2、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无补考不及格课程记录;
    3、入校以来,没有受过处分;
    4、无欠费、欠贷记录。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报名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名资格;
    3、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收申请表, 预录取;
    4、教务处审批,公布录取结果;
    5、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查阅录取信息。
        三、时间安排
    1、5月6日-30日,学生报名;
    2、6月3日-5日,教务处确定第二专业开设名单;
    3、6月10日-13日,第二专业所在学院预录取;
    4、6月17日-20日,教务处审批,并在其网站(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25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jwc.gzhu.cn/)教务通知栏目上公布录取名单。
      四、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凡填报两个志愿的学生,应准备两份申请表(一份原件、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再复印一份),原件交第一志愿学院,复印件交第二志愿学院。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第二专业,一般不予开出。
    3、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开出,则该生可按第二志愿录取,且第一志愿学生优先。
    4、第二专业录取名单仅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不给学生发放书面录取通知书。
    5、被第二专业正式录取后,若要放弃,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所扣缴的学费不退。
    6、第二专业的学费按学期收取,依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一:广州大学2013年第二专业招生计划表
    附件二:广州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附件三:广州大学2013年第二专业录取名册

                                                教务处
                                            2013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2013-04-19   


    录入者:杨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