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188名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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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人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经区委同意,我区公开招聘不占村干部职数的大学生村官,每村1名,共18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选拔品德好、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促进花都区农村的发展、稳定。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
      5、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6、具有花都区户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具体招聘流程请见:http://www.ch3q.com/newsShow.asp?dataID=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