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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 4:46:12
关于全面开展2015年 “展翅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03-25 10:26:36    素材来源:广东省共青团 编辑整理:奇小马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具体部署,团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继续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成学生更加喜欢、企业更加爱用、团组织更加易用的“展翅计划”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四种类型用人单位中开发3万个以上的高质量的实(见)习岗位,新建300个以上的稳定的实(见)习基地,突出“展翅计划”与市场渠道提供的一般性实(见)习岗位的区别;同时,发动各级团组织进一步运用自身资源,尽可能开发更多其它类型的实(见)习岗位,满足大学生的实(见)习需求;推动一大批学生上岗实(见)习,切实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和职场体验中提升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二、工作内容
2015年“展翅计划”将立足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项目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工作的开展,把“展翅计划”打造成新时期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样板化工程,服务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习岗位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见习岗位主要针对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实习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见习时间为三至六个月;其中,实习活动集中在2015年7月至8月开展,见习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贯穿全年。参与见习单位需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见习人员提供具体报酬和待遇。

1.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教育
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新时期就业创业文化传播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把创业梦、就业梦、实现个人抱负融入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举办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和报告会,讲述创业故事,分享就业感悟,为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答疑解惑,增强就业创业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参与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2.大学生走进基层实习锻炼
继续开展“大学生实习村官”项目,选送优秀大学生担任村官助理,为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的开展培养后备人才;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高校院系的专业实习计划,组织大学生团队和返乡大学生到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动员大学生走进青年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见)习,增进了解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趋势和需求,树立新的择业就业理念。

3.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习
鼓励动员一批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见)习,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实习大学生参加一次交流座谈会、配备一名实习导师、参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访谈一名单位领导、学习一项业务工作,密切干群联系。

4.大学生走进优秀企业实习
积极争取优秀企业支持,开发技术类、管理类、营销类等实(见)习岗位,为各类专业的大学生提供实践岗位;充分整合运用各主办单位的社会资源,精挑一批大型国企、知名外企等优秀企业单位,开发优质岗位,大力推动大学生接受优秀企业家的言传身教,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5.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活动
积极争取省政府引导基金注入“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政策扶持和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大学生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领域。结合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创优比赛,鼓励推动学生参赛项目参与“青创板”的挂牌和融资,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遴选一批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的优胜项目进入孵化器进行培育;举办大学生创业培训系列活动,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6.粤港大学生职场交流
在粤港两地开发科技、文化、金融、社工等行业的实(见)习岗位,搭建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让粤港两地学生通过职场交流互动,加深对两地社情、民情的了解,从而建立互信、增进友谊、理解包容。

三、活动原则

一是“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原则  “展翅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2015年“展翅计划”继续采用“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岗,即一方面要求各地市、高校团委开发不少于任务指标数三分之一的公益岗位,这些岗位对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学历、性别等不作过多的区分和要求,并且要对上岗学生进行系统培训,以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另一方面为增强“展翅计划”的实效性,提供更多实(见)习岗位,特别是对某些专业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各地市、高校团委也可以开发双向选择岗位,让用人单位与应征学生自由对接,确认人选后形成双方协议,并报当地市团委和高校团委备案。

二是学生自愿参与原则  “展翅计划”鼓励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参与,不作为硬性要求的学习安排。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见)习岗位一般安排在学生学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广东省内)。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条件,有条件的还可给予学生一定的误餐、交通补贴。属于就业见习的按《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以学生为本原则  各单位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见)习岗位,精心制定实(见)习计划,合理安排与大学生知识能力相匹配的实(见)习工作内容,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不安排危险、低俗或简单重复的工作岗位和实(见)习内容。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地市和学校团组织要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

四、实施步骤
2015年“展翅计划”继续通过“公益配岗”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让大学生通过“展翅计划”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找到适合的实习岗位。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的标准化实施流程在去年探索的基础上,优化为以下实施步骤:

  1.岗位开发(3月-5月)
一方面,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需要根据分配的指标(见附件1),完成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中岗位开发的数量完成岗位开发,其中,公益配岗占岗位开发数量指标不低于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各单位还要积极开发其它类型的高质量实(见)习岗位,这部分岗位的数量和质量也将作为考核的加分项。为确保岗位质量,每个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控制在5至50人幅度之间。
各级团委为用人单位开通帐号,并推动用人单位将岗位信息上传至“展翅计划”官网系统(2014年已注册的团委、用人单位帐号需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可继续使用),当地团委负责审核。
进度要求:各地市、高校团委应尽快安排专人登录网站,熟悉操作,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下属机构的帐号开通与激活工作;尽快推动用人单位上传岗位信息,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本地、本单位任务指标数的50%,在4月30日前完成任务指标,在5月31日前尽可能多地开发其它类型高质量岗位。团省委将从4月10日起,定时通报各地市、高校团委的工作进度,包括岗位上线数、指标完成比例、其它类型岗位数量、岗位对接率等。

2.岗位申请(4月-6月)
高校团学组织发动学生在网站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2014年已注册学生的帐号需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可继续使用),并由高校团委负责认证。学生在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投送简历和填报申请书来申报岗位,高校应全程给予指导。
进度要求:各高校团委应尽快安排专人登录网站,熟悉操作,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下属机构的帐号开通与激活工作;在4月15日起发动学生登录网站注册选岗,在6月30日前发动尽可能多的学生参加展翅计划。团省委将从4月25日起,定时通报各高校的学生注册(激活)人数、高校认证数、学生投递简历数以及对接成功数等。

3.公益配岗(4月中旬-5月中旬)
学生可以查看系统平台中提供的公益岗位,并根据个人意向填报3个岗位,系统将于4月中旬起根据特定规则开展随机配岗,系统将为配岗成功的学生与用人单位自动签定协议,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签定双方协议后,网站平台将自动为上岗学生提供一份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险。
进度安排:学生自4月15日系统学生端开放后就可以开始填报公益配岗,系统4月20日起开始每日对热门岗位进行随机配岗,于5月中旬开展集中随机配岗后结束公益配岗环节,未派出的岗位将转为双向选择岗位。

4.双向选择(4月-6月)
学生可以查看系统平台中提供的双向选择岗位,并根据个人意向投递简历,用人单位根据简历挑选应征学生,双方自由对接(一般不安排笔试面试,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确定意向后在平台上签约,签约后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网站平台将自动为上岗学生提供一份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险。
进度安排:学生自4月15日系统学生端开放后就可以开始填报双向选择岗位,各地市、高校团委应推动用人单位尽快挑选学生,团省委将在此阶段定时通报用人单位的登录情况、操作进度以及对接率等。2015年“展翅计划“暑期实习配岗工作将在6月下旬正式结束。

5.培训上岗(6月中旬-7月中旬)
岗前培训分三期开展:第一期由学校团学组织做好学生实(见)习培训。第二期由地市团委开展实(见)习生与用人单位的见面会,进行基本职场培训。第三期由用人单位对录用学生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学生到岗后,用人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平台报送学生到岗情况。
进度安排:各地市、高校团委应于6月上旬开始筹办本地市、高校的培训会,召开后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

6.岗间管理(7月-8月)
各级团组织要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加强对学生上岗期间的跟踪管理、督查等。实(见)习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后上交学校团委。
进度安排:各地市、高校团委应在此阶段做好跟踪管理、服务、督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

7.岗后总结(8月下旬-9月上旬)
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地市和学校团组织要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团省委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并视情况而定进行工作表彰。
进度安排:各地市、高校团委应在9月上旬前完成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

2019/11/24 6: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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